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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保护部官员27日在北京表示,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新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对违法项目严格依法处罚,对“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总投资额1%至5%的罚款。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表示,严肃查处项目环评违法行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新《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未批先建”行为的处罚额度由最高2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按总投资额的1%至5%处罚,而且取消了限期补办手续的规定,增加了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