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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重点行业限制类企业(装备)清单公布,涉及乌兰察布市第一批铁合金29户,电石2户,石墨电极3户。其中铬铁企业19户,共涉及33台矿热炉,涉及产能约80.6万吨;硅锰企业12500KVA炉型以下(26台):52.21万吨,12500 25000KVA炉型(2台):5.2万吨。硅铁企业12500KVA共64台,8000KVA以内共22台,10000KVA共2台,25000KVA共2台。要求抓紧制定钢铁、铁合金、电石、焦炭、石墨电极等重点行业整合退出工作方案,明确2021 2023年具体计划,整合退出的80%以上任务要安排在前两年。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就2021年钢铁去产能“回头看”、粗钢产量压减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将重点检查2016年以来各有关地区钢铁去产能工作开展及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涉及的冶炼装备关停和退出情况。二是钢铁冶炼项目建设、投产运行情况。三是历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四是举报线索核查以及整改情况。五是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情况。六是开展2021年粗钢产量压减工作的情况。
河南省环保监察及各级相关部门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最新预报会商结果规定,在12月7日至12月31日期间,环保绩效分级为A、B类的企业,实施限产治理;环保绩效分级为C、D级企业实施停产治理。以目前河南巩义地区铝轧制产能400万吨/年,实际年产量290万吨且占河南全省铝板带箔产量60%以上计算,未来3周内理论上可使河南地区每日铝锭需求量减少0.5 0.8万吨。安泰科统计,河南地区五家电解铝企业产能合计190万吨/年,2020年采暖季合计减产7万吨,加之前期部分企业没有满产运行,目前运行产能降至177万吨/年。
近日,滨州和聊城两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发布,清单详细列明了当地各行业在重污染天气时期的减排措施。聊城市,信发集团电解铝、氧化铝企业在重污染应急天气预警期间只要达到不同预警天气下的排放要求即可,并无明确减产计划,所以可以初步判断2020 2021年采暖季产量几无影响。主因信发旗下电解铝、氧化铝企业管控类型均为A类,日常生产满足当地环保排放标准,所以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时,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对应电厂执行超低排放限值。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依法依规推动我省(广东省,下同)落后产能关停退出,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我省煤炭行业已整体退出,不再列入),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一)能耗方面(省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制定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下达年度节能监察任务,全面调查重点行业能源消耗情况。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工业能效水平提升,实施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继续加强日常节能监察,及时公布监察结果,督促违规企业整改落实。2.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对重点行业中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和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淘汰类的产能,严格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3.加快煤电行业落后产能退出。按照全国淘汰落后产能(含燃煤自备机组)标准和国家能源局年度工作部署,认真排查、确认年度应淘汰的煤电落后产能。对列入本年度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煤电机组,要明确关停时间,确保按期淘汰。4.依法处置能耗不达标的企业。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要依法关停退出。(二)环保方面(省生态环境厅负责)1.明确重点工作任务。贯彻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水污染防治行动等工作部署,明确年度环保领域的重点工作任务和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针对性部署重点行业和练江流域、茅洲河、广佛跨界等重点区域的工作任务。2.加强环保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污染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对涉及落后产能行业的建设项目加强环评审批准入监管。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做好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督促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申领排污…
近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称:对于明确禁止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年底前关停淘汰完毕。对于限制类工业产能和装备,因地制宜采取资金奖补、产能置换等政策措施,鼓励提前淘汰。2020年底前,全省除承担供热、供暖等任务必须保留的机组外,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原则上全部关停淘汰,6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占全省煤电转机比重达到65%,煤电机组供电煤耗争取达到300克/千瓦时。退出中心城区电解铝产能,淘汰单厂规模20万吨/年以下产能;淘汰不符合环保、安全要求的独立炭素企业产能,退出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企业。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5%,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01亿吨以内,电煤消费占比达到52%以上。2020年底前,强化露天在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开展省级绿色矿山评选,力争省内在产大中型露天矿山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电解铝企业全面推进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加大热残极冷却过程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建设封闭高效的烟气收集系统,实现残极冷却烟气有效处理。
据媒体消息,3月2日,平山县2020年春季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敬业集团钢铁装备升级改造项目现场举行。敬业集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对部分冶炼装备实施置换升级改造。钢铁装备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47.7亿元,按照减量置换新建2座260平方米烧结机,1座年产200万吨链篦机回转球团窑,3座1500立方米高炉,1座150吨转炉。通过产能置换升级改造,共计减少炼铁产能99.75万吨,炼钢产能40万吨,炼钢、炼铁置换比例符合工信部、工信厅钢铁产能减量置换比例要求。据了解,本次平山县集中开工的项目,包括60兆瓦超高压发电,王母山、佛光山景区改造提升,兴峪农业蔬菜大棚,太行中医药康养等,总投资115.8亿元,涵盖高端装备制造、医养健康、现代农业、生态旅游等多个领域,无论是单体规模,还是功能结构,都体现着“优化结构促转型、提档升级补短板”的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必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019年12月27日,《中国冶金报》记者在陕钢集团2020年工作会议上获悉,鉴于隆冬时节汾渭平原空气污染严重,为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0部委3省联合印发的《汾渭平原2019 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陕晋川甘论坛企业自律减产,同时呼吁论坛非会员企业同步落实。汾渭平原区域内企业分别采取限产、检修等措施,主动担当环保责任。其中,论坛成员企业陕钢集团停1座1280立方米高炉,山西立恒停1座1860立方米高炉、1座680立方米高炉,晋钢停1座1380立方米高炉,山西高义停2座630立方米高炉,山西建龙停1座680立方米高炉,山西建邦停1座550立方米高炉,山西华鑫源停1座550立方米高炉。论坛区域内其他企业,如山西星原停1座550立方米高炉,山西新金山停1座550立方米高炉,山西华强停1座450立方米高炉。综合以上停产高炉,汾渭平原企业减少供给量约40000吨/日,减产比例高达33%。除汾渭平原企业外,陕晋川甘论坛区域内酒钢停1座2800立方米高炉,宁夏钢铁停1座630立方米高炉,四川德胜一条轧线元旦前后检修10天~15天,市场资源投放减少。结合目前采暖季环保压力和冬季需求淡季现状,陕晋川甘论坛积极制订策略,加强自律,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环境和市场变化。第一,坚决落实《方案》要求,为汾渭平原的空气质量改善主动作为;第二,加强论坛各企业联动,考虑环保减产和检修减产互补配置,实现错峰生产,确保市场供需平衡;第三,控制采购节奏,降低原燃料采购成本风险,将环保减产和企业效益统一起来;第四,做好信息沟通,进行资源调剂,通过资源投放和市场需求精准匹配实现有效供给;第五,共建备品备件信息库,充分发挥论坛服务价值,实现论坛内部价值要素共享,助推论坛内部降本增效;第六,论坛常设秘书处积极走访论坛企业,深化沟通与协作,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同频共赢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根据《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方案》(济蓝指发〔2019〕1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 2020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的通知》(鲁工信原〔2019〕1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19 2020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原则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一刀切”和扩大化。重点对钢铁、焦化、建材、铸造、炭素、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并根据秋冬季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二、实施时间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原则上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15日。三、主要任务(一)2019 2020年度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的实施对象为全市范围内钢铁、焦化、煤制氮肥(使用固定床气化炉)、水泥(含粉磨站)、铸造、建材(含砖瓦窑、陶瓷、玻璃(1483, 11.00, 0.75%)棉、岩棉、石膏板等)、炭素、医药(涉及原料药生产的涉VOCs排放工序)、农药(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等行业的企业。(二)其中,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9 2020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三)其中,煤制氮肥(使用固定床气化炉)行业停产30%(含)以上气化炉,同时错峰生产期间适当放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可不再对生产线采取减排措施。(四)其中,对下列企业可免予错峰。具体包括:1、达到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A级、B级标准的企业(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核)。2、被评为市级(含市级)以上绿色工厂的企业(不含符合(二)、(三)项条件的企业)(由工信部门负责审核)。3、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免于错峰生产标准要求的企业。(五)错峰生产企业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应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四、职责分工工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水泥、铸造、建材、炭素、医药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提出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的意见;负责钢铁、焦化、煤制氮肥(使用固定床气化炉)行业错峰生产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药行业错峰生产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了解到,为避免冬春季工业生产排放加重大气污染,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10日,宁夏对冶金、建材、化工、铸造等部分重点工业行业实施错峰生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2019 2020年冬春季部分重点工业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全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中,承担居民供暖、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生产线不能在冬春季错峰生产期间停窑的,应根据相关要求在夏秋季安排错峰生产;电石、焦炭(1921, 49.00, 2.62%)、活性炭、金属钠、染料等化工企业,能耗、环保、安全达不到有关要求的,由各市结合实际实施限产或停产;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熔炼设备采暖期实施停产。宁夏要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明确的淘汰类产能及安全、环保、能耗不符合有关要求且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产能错峰期间一律实施停产;未列入生态环境部门工业炉窑管理清单的炉窑一律纳入错峰生产范围。宁夏各市将针对不同行业、企业排放实际,结合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评价,制定差别化错峰生产方案,坚决防止和杜绝“一刀切”等不作为问题。结合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适时对错峰生产方案进行灵活调整。